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5-057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厦 A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5-058)及相关公告。
本次议案需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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