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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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BJAA7F0048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文化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锋尚文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锋尚文化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锋尚文化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BJAA7F0048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锋尚文化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65 号”文《关于同意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1,80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8.02 元,应募集资金
合计 248,712.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7,233.14 万元。该募集
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并出具〔XYZH/2020BJA7034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止 2020 年 8 月 10 日,专户存储余额为 228,815.07 万元。
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直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专户账号 用途 状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200000021948000358 超募资金项目 正常使用
直门支行 753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10900284110401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 正常使用
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用中心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10900284110506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 正常使用
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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