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8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存
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损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包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存货和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总金额为 88,359,178.84 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1、信用减值损失 85,461,407.77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5,622,006.97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50,000.0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0,599.20
2、资产减值损失 2,897,771.07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773,835.49
存货跌价准备 3,671,606.5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 计 88,359,178.84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 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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