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永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永宏:男,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律师。曾任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 年 2 月至今,任新疆光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4年12月23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独立董事的要求,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2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
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 场 出 席 以通讯方 委 托 出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 出 席 股
独立董 应参加董 董 事 会 次 式参加董 席 董 事 事 会 次 两次未亲 东 大 会
事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王永宏 2 2 0 0 0 否 0
(二)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股东大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2024年报工作期间本人与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
计方法、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沟通与讨论,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和拟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
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按时出席和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
见,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用自己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顺畅有效沟通,对公司治理提出意见建议。公司管理人员积极与独
立董事保持联系,为独立董事深入公司现场工作创造便利条件,为独立董事全
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供了准备、完整的数据资料。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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