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对大信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大信在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履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信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
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2024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1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
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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