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拓生物”或“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拓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3.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93.1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5,274.9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618.15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29 号《验资
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3.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6.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9.76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590.23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99 号《验资报告》
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前述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IPO 募集 向特定对象 合计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资金 发行股票募 募集资金
集资金
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 内蒙科拓 12,667.32 60,590.23 73,257.55
1 目 乳酸菌研发公司 105,738.73
4,514.00 - 4,514.00
2 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 科拓微生态 26,381.10 14,947.78 - 14,94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