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研究方向的核查意见
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兰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中兰环保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研究方向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 2,4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0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9,143,378.5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864,621.47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出具了《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110529 号)。
2021 年 9 月 10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决议,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和实施内容的议案》的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1 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 5,275.49 2,255.13
转型升级管理研究
2 补充运营资金 14,510.97 14,606.04
合计 19,786.46 16,861.17
注:补充营运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 14,606.04 万元,超出金额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管理研
究”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良好,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为 3,378.41 万元,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款专用。不存在被挪用、占用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也不影响本次延期后投资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项目延期及新增研究方向情况
1、项目延期前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 研究方向
使用状态日期
好氧菌剂筛选及驯化研究;
固废低碳关键 存量垃圾治理及场地复生利用研究;
技术及产业数 2025 年 10 月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研究;
字化转型升级 有机废弃物协同资源化利用研究;
管理研究 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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