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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6 17:33:06 股吧网页版
中兰环保: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74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方与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启环保”)就“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特许经营项目 BOT 项目(一期工程)”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 29,436.23 万元,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540 天。

自签订《总承包合同》至今,已 940 多天,因德启环保无法提供施工条件,致使项目无法开工,合同无法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总承包合同》。近日,公司与德启环保就原《总承包合同》签署了《解除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合同解除,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2、原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原合同解除后,双方就签订原合同获悉的对方所有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工程项目的后续情况说明

《解除协议书》签订后,公司将在自身承受能力和风险可控范围内继续参与该项目的施工工作,由总承包方转为防渗工程专业分包方。近日,公司与新的总
承包方中建四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防渗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对手方基本情况

承包人:中建四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山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10-19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太路900号丝路(西安)前海园9号楼4层104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中建四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建四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分包工作承包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防渗工程专业分包。

2、分包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62天。

3、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GB/T18920-2020标准。

4、签约合同价:暂定人民币79,462,935.35元。

5、支付方式:乙方同意甲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
票的支付方式。

6、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双方可先行通过和解方式解决,或采用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并自行承担本方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函费等相关费用。

7、本合同采用电子签章签署生效。甲乙双方使用电子签章方式签署的合同,只有通过验证生效的电子原件具有法律效力,未经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公司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电子合同打印版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如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愿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解除协议书》签订前,由于该项目一直处于办理征地和土地使用手续等前期准备阶段,项目未能开工,未对公司业务、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与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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