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
应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
相关条款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
1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相关条款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均相应
修改成“股东会”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2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3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公司法》和本章程 《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的规定,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股东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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