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国华)
本人作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本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国华,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法律专业,一级律师。曾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食在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顺发恒业股份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本公司独立董事、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未超过三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应列席股 实际列席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次 股东大会
次数 加会议 数 次数
唐国华 9 8 1 0 0 否 2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4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程
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和意见,对应出席的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本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出席提名委员会情况 出席审计委员会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 应列席会议 实际列席会 应列席会议 实际列席会议 应列席会议 实际列席会议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唐国华 2 2 6 6 1 1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4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结合个人专
业知识为公司在相关议案中发表看法与建议,认真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责
任。
(三)本年度与公司内审部、会计师及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认真履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
作,2024 年度本人除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之外,每季度还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和每季度公司主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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