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对申昊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申昊科技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要求、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与方法
公司参照《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内部审计有关制度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通过观察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采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对监督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内部审计报告的形式呈报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由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风险评估、信息披露、财务系统管理、合同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筹资业务、对外投资、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研究开发、生产仓储、质量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子公司的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供应链管理(销售、采购、研发、生产、仓储、物流、售后)、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控制环境无效;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
重大缺陷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
制措施;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控问题: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
重要缺陷 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
实、准确的目标;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
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 其他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判断标准范畴内的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 利润总额的 3%≤直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