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金融机构 授信主体 授信额度(人民币)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公司及全资 1亿元
子公司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1亿元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 1亿元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 0.5亿元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5亿元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5亿元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8亿元
合计 5.3亿元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
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公司日常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授信申请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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