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晓东,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参加 2024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李晓东:男,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
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律师。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在北京理工大学附属
中学担任教师;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4 月在北京市公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北京汉龙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5 年 7 月至今,
就职于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律师;2017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2024 年度,本人出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会情况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李晓东 2 2 0 0 1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提名委员会
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按时出席 1 次,具体审议内
容如下: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子公司的业务整合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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