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渔舟路9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82,709,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3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4,792,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37,916,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79%。
2、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人,代表股份4,916,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4,916,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79%。
3、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2,687,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8%;反对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895,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2,705,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12,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6%;反对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705,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12,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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