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9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二、 执业纪录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中汇 开始为本公司提
姓名 类别
计师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金刚锋 项目合伙人 2010 年 2008 年 2011 年 2023 年
周燕波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2015 年 2020 年 2023 年
孔令江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7 年 2004 年 2009 年 2022 年
2、诚信纪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金刚锋、 2024年5月28 行政监管措施 宁波证监 对在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
周燕波 日 局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报文件中存在的
加盟商及加盟店的管控关
系、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
披露不充分、不完整的问题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专业技
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
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在专业
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汇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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