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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1:10:31 股吧网页版
锦盛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书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总结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开展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5)及《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实
际经营情况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在往年审计过程中,该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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