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正文“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4、 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 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包括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6、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 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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