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858,791.2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141,208.73 元。2022 年 1 月 24 日,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37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简称“专户”)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就有关专户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目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0288000001449749 不超过 一体化云服务平
京分行 3,000.00 台升级项目
2 10288000001449761 不超过 弹性裸金属平台
4000.00 建设项目
合计 不超过 7000.00
2、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一体化云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弹性裸金属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甲方及乙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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