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所有员工,尤其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阻止或者举报其他员工的舞弊行为,公司制定并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及奖励政策。
第二章 舞弊概念与舞弊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隐瞒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公司的正当经济利益,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或为公司谋取不当的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收受贿赂、回扣或者中介费等;
(二)为不正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三)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四)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务报表阅读者或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五)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非法处置公司资产;
(六)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谋取个人利益;
(七)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或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或承担债务;
(八)篡改会议文件、工作记录、人事档案等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九)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十)偷逃税款;
(十一)泄露公司的内幕信息、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十二)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机密;
(十三)损毁、隐匿公司的重要数据信息,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十四)以公司名义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十五)未经许可,兼职于其他单位或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的业务;
(十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十七)员工本人未经公司批准在其他企事业部门、单位兼职;
(十八)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三章 反舞弊的工作重点和责任归属
第六条 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七条 公司反舞弊工作组织机构体系包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审计监察部和全体员工,各组织机构反舞弊工作职责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领导公司反舞弊工作,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环境,督促管理层建立健全包括预防舞弊、接受举报和调查处理在内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负最终责任;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的反舞弊工作。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反舞弊工作进行协调、指导与持续监督。
(三)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包括预防舞弊在内的内部控制机制;
2.对职责范围内的舞弊行为进行处理;
3.对舞弊行为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四)公司审计监察部是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接受来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受理、登记相关舞弊举报工作;
2.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
3.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立即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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