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以下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主持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公司相关的部门或人员为其提供工作支持。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战略发展方面的职权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职权
1.拟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架构及管理目标,审核决定履行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措施;
2.对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实施及管理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识别对公司主要利益相关方构成重大影响的可持续发展事宜,并研究拟定公司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4.评估和管理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并研究拟定公司社会公益事业的战略和政策并提出建议;
5.对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影响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质询,并检查和督促该等事项的处理;
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十一条 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具体程序为: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