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荣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2 月 14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并且,本人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荣昌,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历任华东交通大学计财处助理会计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
自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王荣 8 7 1 0 0 4
昌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参加次 实际参加次 应参加次 实际参加次 应参加次 实际参加次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王荣昌 5 5 4 4 0 0
(1)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共召集并出席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 年年度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本人向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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