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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9 18:12:07 股吧网页版
胜蓝股份: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258 债券简称:胜蓝转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富强精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强精工”)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孙公司 Shenglan 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胜蓝”)提供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港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泰国市场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借款合同》具体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富强精工与泰国胜蓝签订了《借款合同》,现将合同内容公告如下:

甲方:富强精工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Shenglan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港元(大写)贰仟万元整(HKD 20,000,000.00)。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经营发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3、借款利息

按照泰国市场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4、借款期限

自 2025 年 12 月 23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双方协商同意续期,应于借款期
限届满前十日内另行签订书面续期协议。

5、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乙方应将借款本金利息全额清偿,并于到期当日将借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6、保证条款

6.1 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6.2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6.3 由于乙方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全部借款。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罚息及违约金:

(a)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b)乙方逾期偿还借款超过 30 日;

(c)乙方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证实为不真实、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
(d)乙方停业、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

7.3 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富强精工与泰国胜蓝签订的借款合同金额未超过审议额度范围,不会对公司自身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2、泰国胜蓝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3、公司将积极跟踪泰国胜蓝的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其资产负债、对外担保等变化,把控其资金用途,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2,000.00 万港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其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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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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