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胜蓝股份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胜蓝”)、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新能源”)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4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318,396.23 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6,681,603.77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到位,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司农专字[2025]24007290230 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生产研发建设 25,575.87 25,500.00
项目
2 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项目 19,657.70 19,500.00
合计 45,233.57 45,000.0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一)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增加 全资子公司广东胜蓝、胜蓝新能源为“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生产研发建 设项目”及“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1 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生产 胜蓝股份 胜蓝股份、广东胜蓝、胜蓝
研发建设项目 新能源
2 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项目 胜蓝股份 胜蓝股份、广东胜蓝、胜蓝
新能源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的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及对募集资金的高效利 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东胜蓝实缴出资 5,500.00 万元、向胜蓝新能源实缴 出资 4,50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同时,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东胜蓝提供无息借
款 10,000.00 万元、向胜蓝新能源提供无息借款 7,900.00 万元,本次借款仅用于
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募投 项目投产之日止。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
四、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借款对象的基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