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证券代码:300843
债券简称:胜蓝转 02 债券代码:123258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信托计划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或私募基金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签订,上述合同/协议能否签订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胜蓝股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等下属企业,下同)任职,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公司任职的核心业务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预计不超过 170 人,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由资产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或其他合法形式的资产管理方式(以下统称“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或私募基金”),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包括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以及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5,00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其中融资资金与自有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1。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3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3]2 号)的相关规定。融资期限以实际设立的专项金融产品情况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及融资金
额确定。
拟设立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按照 1:1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公司控股股东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实际控制人黄雪林先生拟为融资资金提供增信,并由公司控股股东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黄雪林先生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补仓人按盯市管理要求提供追加资金。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胜蓝股份;股票代码:300843,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7、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24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均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或私募基金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8、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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