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胜蓝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48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3,318,396.23 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6,681,603.77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到位,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司农专字 [2025]24007290230 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
根据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
额 金
1 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生产研发建设项目 25,575.87 25,500.00
2 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项目 19,657.70 19,500.00
合计 45,233.57 45,000.00
注:表格里的金额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会分阶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 亿元(含本数),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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