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暨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蓝股份”)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及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86)。
3、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及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85)。
4、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在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由于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均未达到业绩考核预设下限,公司决定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8、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由于 2023 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均未达到业绩考核预设下限,根据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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