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序管理,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批、发布、修订和废止等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和经营需要,以公司名义制定发布的,在公司范围内反复适用并具有长期约束力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分为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运营管理制度两类。
第三条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要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遵循企业文化,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目标;
(二)需求导向原则。要通过规章制度来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既要注重规章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要坚持持续的改进与创新,始终保持规章制度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三)实效性原则。制定规章制度应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深入调查制度涉及的业务管理实际情况,周密研究拟制订、修订制度所要实现的目的,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
(四)规范与执行并重原则。既要重视规章制度体系的完整协调、上下位制度的衔接有序及规章制度条款的严格规范,又要重视对规章制度执行有效性的检
查和监督。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不适用于公司党、团组织和工会。
第二章 规章制度体系及权责划分
第五条 公司规章制度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和运营管理制度两类,相关范围及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一)基本管理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司治理、战略和经营等发挥基础性、关键性、原则性和指导性作用的制度,按应用层级分为法人治理类、战略管理类及经营政策类制度。
1.法人治理类制度
法人治理类制度是指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职责、分工及运转机制进行规定,是公司法人治理的基础。法人治理类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战略管理类制度
战略管理类制度是指确定公司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战略管理类制度一经制定不能随时更改,相关制度主要包括四类:
(1)战略与规划管理体系制度;
(2)风险、合规及内控管理体系制度;
(3)投资管理体系制度;
(4)资金管理体系制度。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战略管理类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经营政策类制度
经营政策类制度是指企业价值链各主要环节中,明确制度制定的基本出发点,需要遵守的内外部基本原则,要达到的基本目标和采用的基本框架等方面起指导作用的纲领性制度。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的经营政策类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战略管理类制度、经营政策类制度除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其余战略管理类、经营政策类制度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实施。现行法人治理类、战略管理类及经营政策类具体制度范围见《公司现行基本管理制度清单》(附件 1)。
(二)运营管理制度
运营管理制度是指除基本管理制度以外的制度,根据编制依据、表现形式及适用范围分为运营类制度和体系类文件。
1.运营类制度
运营制度是指对运营管理、业务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规定要求,具有动态性、及时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是结合实际情况对基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更为详细的解释和补充的支撑性制度。运营类制度由总裁审批通过后实施。
2.体系类文件
体系类文件是指相关认证需要或国家强制要求的体系符合性制度、以及涉及单一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具体操作方法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药物警戒类、安全环境类、CNAS 实验室管理体系类以及研发类。
体系类文件由各部门在符合本办法的前提下,自行规定其起草、修订、审核和批准的流程和标准,由分管领导、子公司总经理根据权责规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是规章制度建设的承办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按照职责分工,提出相关业务领域的公司规章制度的年度制定、修订
计划,并及时完成;
(二)负责所负责规章制度的起草、会签、报批、培训及宣贯等工作。由董事会制定的制度,送审稿由董事会办公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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