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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3:04:12 股吧网页版
康华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产生,由独立董事张炳辉、独立董事陶海英及董事余雄平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炳辉担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产生,由独立董事王光昌、独立董事陶海英及董事余雄平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光昌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主要就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将审议和决议情况向董事会报告。上述会议的通知与召集、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2024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4年1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重点关注事项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等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

3、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4、2025年4月11日,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并请独立董事列席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后,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表、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表进行了审议并认为: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能够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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