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股票代码:300839 股票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15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中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事项。我们认为该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我们认为该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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