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或“本机构”)担任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博汇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已经届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博汇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光大证券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因博汇股份拟发行股票并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现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同)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英证券承接,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光大证券作为博汇股份 2024 年度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 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丁筱云、马涛
联系电话 0574-87289859,021-52523200
是否更换保荐代表人或其他情况 否(注)
注:报告期内公司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报告期后,因公司拟发行股票并聘请华英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签订了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相应保荐代表人由华英证券指派。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英证券承接,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839
注册资本 24,546.917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 2366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 181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律
董事会秘书 张雪莲
联系电话 0574-8636906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9 月 2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
保荐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报文件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组织公司及其证券服务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回复;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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