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博汇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68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97,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397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7,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 6,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469,669.8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9,530,330.1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046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以下均为当年累计发生额):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717,974.82 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64.00 元,投资理财产品及定
期存款 420,000,000.00 元,收回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420,000,000.0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 元,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84,000,000.00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305,754,420.57 元,
募集资金余额应为 302,740,797.32 元,差异 3,013,623.25 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668,623.25 元;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45,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已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76850188000179275 62,407,193.4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636556393 243,347,227.17
合计 305,754,420.5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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