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照波)
本人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力诺”)的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已离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4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履行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10 月 24 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唐照波,男,1977 年 0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
经济师。曾任职于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浙江力诺独立董事。现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BOP Industries Limited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
现场方 通讯方 是否连
姓名 应参会 式出席 式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续两次 应参会 出席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 次数 数
参加
唐照波 7 2 5 0 0 否 3 3
本人忠实、勤勉、客观、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并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候选人提名人员进行审核,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增资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审核,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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