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0 15:32:14 股吧网页版
浙江力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 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投 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 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限内 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央行票据、货 币型基金以及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关联关系与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为应对此类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并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二)由财务总监监督,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