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爱武)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自 2024 年12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正式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陈爱武女士,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 年 8 月至今,在南京师范大学任职,
现任教授。自 202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报告期内,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 1 次董事会,
亲自出席了 1 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了 1 次股东会。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本人未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的相关工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4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能,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关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能,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能,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从所熟悉的专业的角度,
对公司的战略发展、产品结构升级、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
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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