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4
证券代码:300836 证券简称:佰奥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3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奥智能”)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庄华锋先生、史凤华
女士、独立董事陈爱武女士、顾国华先生和刘晶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朝蓬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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