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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磁科技: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5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本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内审部设负责人 1 名,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审部负责人的考核。
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是专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内审部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受公司各部门或控股子公司
的干涉,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审部履行职责所需费用,统一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由公司承担,任何部门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收取或摊派费用。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掌握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业务管理相关知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

第八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审部的工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保障内审部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公司保护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汇报;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四)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五)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六)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七)办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或其他部门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一条 内审部工作权限:

(一)有权审查被审计单位(部门)相关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检查资金和资产状况;有权查阅、复印、索取与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有权就审计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二)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及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可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董事会、公司负责人报告;

(四)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五)董事会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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