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内控制度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项流程;
(2)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而进行
资产总额的 5%; 的差错更正;
重大缺陷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而内部控制运
总额的 6%。 行过程中未发现该差错;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监督无效。
1、资产总额的 2%≤资产负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
重要缺陷 的 5%; 相应控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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