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结淼)
本人作为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结淼,1966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咨询员、安徽省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合肥市仲裁委仲裁员、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自 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7 次,亲自出
席 7 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2 次,
亲自出席 2 次,无缺席的情况。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1、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业绩指标等情况进行审核;探讨绩效考核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落实对管理层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经营层和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参与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参与了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提出自己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办公的机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同时,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尤其是公司所在行业上下游以及本行业市场及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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