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总部位于杭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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