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5-041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00 元/股。以回购价格上限 34.00 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94.1176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5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47.0588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0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用途 拟回购股份数量 拟回购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员工持股计划 147.0588 万股-294.1176 万股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0.76%-1.52%
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股份回购的总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回购价格上限 34.00 元/股,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94.1176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5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47.0588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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