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齐珺,1982 年 3 月出生,博士,财务管理专业教授。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9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际部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5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次数 数 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5 5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次数 数 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1 1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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