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人数 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8 人。
2024 年度,政旦志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34.75 万
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为 2,459.60 万元。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3 家。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致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年末数(经审计)为217.58 万元。政旦致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政旦致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四)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来函告知:因发展需要,深
圳大华国际于 2024 年 9 月 2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大华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担,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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