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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6:31:11 股吧网页版
新产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支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支毅)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
选举,本人被选举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4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支毅,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2007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执业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其中 2010 年起为合伙
人。2017 年 6 月起至今,执业于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4 月,2024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2024 年,本人对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继续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条件。

二、会议出席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姓名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支毅 2 2 0 2 0 0 否

2、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支毅 0 0 0 0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及探讨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及探讨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本人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按照规定召集、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2024 年,本人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
公司聘任财务总监、2024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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