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
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暂行规定和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根据解释18号的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3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2023 年度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营业成本 1,062,476,026.64 1,175,803.34 1,063,651,829.98
销售费用 630,310,732.50 -1,175,803.34 629,134,929.16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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