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树森-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发展涉及的相关问题,为公司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024 年 1 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现本人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树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
汉语言文学专业。1990 年 7 月至 1993年 1 月,就职于浙江省委高校工委,任干
事;1993 年 1 月至 1993年 10 月,就职于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任职
员;1993 年 10 月至 1996年 5 月,就职于信息快报社,任编委、第一编辑部主
任;1996 年 5 月至 2001年 3 月,就职于山东经济日报社,任通联部主任;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12月,就职于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任金融部主任;2005年
12月至 2009 年 3 月,就职于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任金融部主任;2009年 3
月至 2011 年 2 月,就职于山东高行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1年 2月至 2013
年 5 月,就职于山东树森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3 年 5月至今,就职于山东
康桥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7年 12 月至 2024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
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
应参加 以通讯方 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现场出 式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次 未亲自 东大会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
议
李树森 0 0 0 0 0 否 1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0 0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期较短,主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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