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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9:43:10 股吧网页版
金丹科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5]0058-1 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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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Floor,RafflesCityBeijingOfficeTower,No.1DongzhimenSouthStreet,

DongchengDistrict,Beijing100007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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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金丹科技、公司 指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丹环保 指 河南金丹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系金丹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金丹农业 指 河南金丹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系金丹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聚乳酸研究院 指 河南省聚乳酸可降解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系金丹科技
的全资子公司

伏羲实验室 指 周口伏羲实验室有限公司,系金丹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金丹生物 指 金丹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系金丹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 指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
《第一期员工持股 指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计划(草案)》 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金丹科技A股
普通股股票

高级管理人员 指 金丹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工持股计划管 指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2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号》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存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5]0058-1 号

致: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金丹科技与本所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金丹科技的委托,担任金丹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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