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丹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金丹科技开展商品及外汇的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为玉米、煤炭,二者占主要产品成本比重较高,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构成较大影响。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5%左右,该部分业务的海运费价格波动,会进一步影响公司营业成本。此外,随着公司 PBAT 项目投入运行,其核心原材料 PTA 的市场价格波动,也将对该项目产品成本产生显著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金丹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每年生产小麦、玉米等农产品,前述农产品的价格波动,也会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影响。
综上,为防范原材料、产品价格、海运费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轻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计划利用相关期货及期权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产品价格、海运费波动的风险,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境内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主营业务发展及资金使用安排产生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
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有效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最大程度降低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及交易场所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及期权品种主要为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以及与其价格波动存在高相关性的品种,包括:玉米、淀粉、小麦、豆粕、大豆、动力煤、焦煤、PTA、欧线集运等品种;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和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银行等。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关联方。
(二)业务规模、交易期限、投入资金来源及授权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拟投入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有必要超过最高额度,将按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告。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授权总经理审批上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保证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根据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授权财务总监审批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根据制度分别授权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上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减少原材料、产品、外汇价格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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