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6 18:21:49 股吧网页版
金丹科技:关于投资建设供水中心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6


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3204 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供水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丹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供水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供水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1.63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公司根据自身的产业链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思路,规划了“立足河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打造世界生物新材料产业基地”的发展战略目标,拟建设“玉米-淀粉-乳酸-丙交酯-聚乳酸-混合改性材料”可降解新材料产业链。未来随着公司规划项目的逐步落地实施,公司对水资源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及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公司积极响应水资源循环利用政策,依据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拟投资 1.63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建设公司供水中心项目。主要包括预处理系统、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EDI 系统以及各系统进水池、产水池和回用水池、引配水管线工程等,通过“V 型滤池预处理+超滤+两级反渗透+EDI”工艺对地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处理后,使出水分别满足凉水塔补水、生产工艺用水、锅炉用水的水质标准,充分满足公司用水需求。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供水中心项目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签署与本项目建设事项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名称:供水中心项目。

2.实施主体:金丹科技。

3.项目选址: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金丹大道与未来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4.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人民币 1.63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6.项目建设期:12 个月,预计 2026 年 5 月完工(项目建设期限以实际投
资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预处理系统、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EDI 系统以及各系统进水池、产水池和回用水池、引配水管线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为企业提供不同标准的水源。

8.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

(1)我国将水资源视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关键措施。2021 年《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到 2025 年全国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 25%以上,工业用水需强化循环利用。本项目以“V 型滤池预处理+超滤+两级反渗透+EDI”工艺为核心,全面响应国家节水行动与污水资源化政策,通过地表水、再生水深度处理实现水资源良性循环,助力区域绿色转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方向。

(2)尽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用水需求已得到充分保障,但为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关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同时立足企业长远战略规划及产
业链纵向一体化建设需求,公司需科学统筹各种水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本项目通过构建多水源协同保障体系,能够优化水资源配置结构,提升综合利用率,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3)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公司高度重视水资源节约、处理及循环利用,通过持续实践与技术创新,构建起一套完善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积累了丰富的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多介质过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EDI 等水处理工艺。凭借成熟经验与工艺,公司有能力高质量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可行。

三、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探寻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途径,建设供水中心项目,可以为公司提供多种水资源支撑,有效实现公司供水系统统一管理,同时最大限度的发挥建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