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2025 年半年度
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九月
财务顾问声明
本财务顾问接受开投领盾委托,担任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自锐新科技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对开投领盾及锐新科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通过日常沟通并结合锐新科技《2025 年半年度报告》等资料,本财务顾问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针对本持续督导意见,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持续督导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4、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财务顾问在与收购各方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6、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7、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和备查文件。
目 录
财务顾问声明......2
释义......4
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及标的股份过户情况......5
二、收购人及上市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6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各方承诺履行情况......6
四、收购人落实后续计划的情况......7
五、其他义务履行情况......10
释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指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锐新科技、上市公司、 指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投 指 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领盾、受让方、收购人
出让方 指 国占昌、国佳、王静
黄山市国资委 指 黄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黄山开投 指 黄山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投建设 指 黄山开投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国占昌、国佳、王静关于天津
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国占昌、国佳、王静将持有的锐新科技合计 40,299,750 股股份转让
给开投领盾,收购股份数量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166,566,000 股的 24.19%,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指 户股份后股本 165,119,000 股的比例为 24.41%;占上市公司目前总
易 股本 166,422,000 股的 24.2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
份后股本 164,975,000 股的比例为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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