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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9:49:06 股吧网页版
测绘股份: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4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防范公司不当编制与披露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第四条 公司编制财务报告与披露的基本要求是: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结账等流程应当明确规范;起草财务报告、校验、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审核批准等流程应当科学严密;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流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

第五条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要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与
审核和披露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利用工作。

董事会秘书负责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和披露工作。

第七条 财务管理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一般包括: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等。

第八条 公司内部参与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务管理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和编写分析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 对授意、指使、强令编制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的情形,公司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公司审计部应按规定,在确保维护举报人员权益的同时,及时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财务舞弊或造假行为,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应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对确实存在财务舞弊和造假行为公司又不纠正的,独立董事应及时与受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说明,并在发表的独立意见中说明。

第三章 财务报告编制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 财务管理部应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明确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法、会计政策和评估、编制的程序、职责分工和编报的时间要求等。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应当经财务负责人核准后签发至各参与编制部门和单位。

公司编制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可以参照前款规定制定编制方案。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部应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并将其会计处理方法及时提交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事项。对将涉及变更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的事项,公司应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

上述事项还应与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时沟通。

第十二条 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前,应进行全面财产清查。财产清查的内容
包括盘点公司所有的存货、固定资产和现金、无形资产的各种权属证书、房屋建筑物、运输等设备的权属证书、银行存款和贷款与银行核对、核对票据、应收应付与债务债权单位核对、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核对、长期投资的相关权属证书或合同协议与账面记录核对、长期投资的确认计量和投资收益的处理与会计准则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负债与交易账户和交易记录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与购入债券的凭证或交易账户核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如为股权投资的,还应与股权投资协议或交易账户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等,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对在财产清单和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差异,应当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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